关于做好2023年院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教学发布时间:2023-04-21浏览次数:489

各系(部):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改革与创新能力,探索新形势下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院现启动2023年院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高等教育强国建设和构建具有湖北特色的高等教育发展新格局为引领,以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为主线,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持续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结构供给侧改革、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五育并举”、课程思政建设、“四新建设”、一流本科专业和一流课程建设、高等教育数字化战略、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课堂教学革命、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重点任务,坚持教研结合、整体推进,以高质量教学研究指导和带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要求及范围

教育教学研究要立足于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立项突出创新性,充分体现具有时代特色的新教育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突出示范性,起到引领方向、推动教改、发挥示范的作用;突出科学性,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学科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突出应用性,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研成果要应用于教学实践和人才培养实施过程,切实发挥育人作用。

项目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反映立项的指导思想,体现教育改革发展新要求,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有效,有利于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立项范围包括高等教育发展战略及体制机制研究、课程思政教育改革研究与实践、人才培养模式机制改革研究、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教学“新基建”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如专业建设改革研究与实践、课程和教材建设研究、教师队伍建设与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教学内容更新与教学方法改革、实践教学改革与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高等教育数字化战略研究及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研究等相关选题。立项范围可参考《2023年华体app下载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三、申报对象

1.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人应为我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及相关人员。

2.项目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只能负责1个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多个项目。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申请立项的项目组成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并有明确分工;项目组成员当年参与申请项目不得超过2个。

3.已有往年立项的省级或院级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再次申报;各单位拟申报的项目与已批准的院级、省级项目属同科类、同专业、同类型且无新意的,今年不再推荐申报。若申报的项目选题类似,则应由相关单位做好协调工作,以合并申请为妥。

四、研究周期结项要求

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依托本年度立项的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发表的论文要求被知网收录

材料报送

项目申请人应按要a求填写华体app下载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项目申请书》附件2,word和pdf),按“院(系)+姓名+教研项目申请书格式命名。

以系(部)为单位,填写《华体app下载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3,Excel),“院(系)+姓名+教研项目申请汇总表格式命名

以上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5月10日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32980792@qq.com;纸质版交至教务部311办公室毛老师,联系电话:81290785。

 

附件1:2023年华体app下载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2:华体app下载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3:华体app下载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xls

 

 

教务部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