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院决定开展2017年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7年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新需求,加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坚持创新引领,体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在转变教育观念、创新培养模式、改革教学方式方法、改进教育教学评价等方面深入改革;坚持教研结合,建立和健全科研与教学良性互动机制,把高水平的研究成果转化为教学研究;坚持整体推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二、立项原则
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要突出创新性原则,充分体现协同育人和创新创业教育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突出示范性原则,起到引领方向、推动教改、发挥示范的作用;突出科学性原则,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学科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突出应用性原则,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必须有严格的实践检验期,实践检验效果好。
三、选题范围
项目申请人应紧密结合学院发展定位,围绕学院人才培养目标,体现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的特色和优势开展选题。项目申请人可参考《2016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附件1)进行选题,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选题目。
四、申报对象及要求
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人应为我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及相关人员。项目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只能负责1个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多个项目。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申请立项的项目组成人员一般不超过五人,并有明确分工。项目组成员当年参与申请项目不得超过2个。已有往年立项的省级或院级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再次申报;本单位拟申报的项目与已批准的院级、省级项目属同科类、同专业、同类型且无新意的,今年不再推荐申报。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各单位将各拟申报项目的《华体app下载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连同《华体app下载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3)按单位汇总后于5月8日前交给法商综合楼教务部311室胡老师,纸质材料一式1份,电子材料发至邮箱:tulip0502@qq.com,联系电话:81973877。
特别说明:2017年的省规划课题、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原则上从本次校级教研项目中遴选择优申报。
附件1:2016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部分).doc
教务部
2017年4月20日